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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颐浩 lǚ yí hào
吕颐浩(1071年—1139年4月30日),字元直,其先乐陵人,徙齐州。南宋初年名相。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著有文集十五卷,已佚,今存《忠穆集》等。吕颐浩在相位时,颛肆自用,力排李纲、李光诸人。创立月椿钱,为东南患。然宣和伐燕之役,颐浩随转运;奏燕山河北危急五事,请议长久之策,一时称其切直。又苗傅等为逆,颐浩与张浚创议勤王,卒平内难。少长西北两边,娴於军旅;应诏上战守诸策,条画颇备。
本名: 吕颐浩
别称: 吕忠穆
字号: 字元直
所处时代: 宋代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齐州
出生时间: 1071年
去世时间: 1139年4月30日
主要作品: 水调歌头,水调歌头(紫微观石牛),和沈和仲同胡少汲河朔道中,怀临济旧居,旧居·乡党吾兄弟
主要成就: 稳定宋朝政局
祖籍: 沧州乐陵县
关于吕颐浩的介绍

人物生平

吕颐浩的先祖原居沧州乐陵(今山东德州),后迁齐州(今山东济南),吕颐浩即为当地人。 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进士。先任密州司户参军,其后累迁官职。 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随种师道攻燕京(今北京市)后,被命为燕山府路转运使。 宣和七年(1125年)曾因将领郭药师欲降金,而一并被掳至金国,后被放归,再被命为河北都转运使,不久因病请辞。 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被命为扬州知州。 建炎三年(1129年),任同签书枢密院事、江淮两浙制置使,同年,苗傅、刘正彦兵变,高宗被迫退位,吕颐浩与张浚、刘光世、韩世忠等将领率军勤王,平苗刘之乱,迎高宗复位,立下大功,先拜尚书右仆射,复迁左仆射。不久,金兵再度南侵,渡过长江,吕颐浩曾请高宗登船入海避敌。 宋朝立国重文轻武,故相权与军权乃分。南宋初期,兵马倥偬,因此有宰相兼领军权者,吕颐浩即为其一。此时吕颐浩位高权重,“枢府几无所预,颐浩在位尤颛恣”,因此为人所惮。 建炎四年(1130年),浙西制置使韩世忠困金将完颜宗弼于黄天荡,吕颐浩建议高宗亲征,御史中丞赵鼎即以冒进为由上疏,吕颐浩因此请辞,被命为镇南军节度、开府仪同三司、醴泉观使。后改任江东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池州。 绍兴元年(1131年),吕颐浩二度拜相,任少保、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与秦桧共相,吕颐浩主外而秦桧主内。 绍兴二年(1132年),再受命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并于镇江(今中国江苏省镇江市)开都督府;此年因韩世忠之驻军,吕颐浩与朱胜非创立月桩钱(一种赋税),供给军用。然其好任用私人,因此排挤秦桧、李纲、李光等人。 绍兴三年(1133年),吕颐浩再被罢相,任镇南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提举洞霄宫,改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其后官职累迁,然已非在权力核心,绍兴五年(1135年),封成国公。 绍兴九年(1139年),金国归还黄河以南之地,高宗欲调吕颐浩至陕西镇守,吕颐浩以老病请辞。后再赴召至临安(今浙江杭州),但病未能见到高宗,之后就告归台州养病。同年四月初一(4月30日),吕颐浩去世,享年六十九岁, 获赠为太师、秦国公,谥号忠穆。 淳熙十五年(1188年),吕颐浩得以配享高宗庙庭。 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宋理宗图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勋阁,吕颐浩位列其中。

人物评价

个人作品

吕颐浩原有文集十五卷,今有《忠穆集》传世。《全宋诗》录有其诗。

史料记载

《景定建康志·卷四十八·忠勋传》

相关遗迹

吕颐浩先后二次罢相,第一次罢相时“徙家临海”,复职后力倾秦桧“专主和议、植党专权”,使秦桧罢相长达七年;第二次罢相后,取唐杜甫“穷老真无事,江山且定居”之意,选择临海巾子山东麓筑“退老堂”以居。他还曾在“溪径迂回,林峦秀艳”的景福寺消夏时,建石亭于寺旁。后人遂以命名,亭所处之山为“吕亭山”,亭边之村为“吕亭山村”。即今括苍镇上坪村。

生平

吕颐浩的先祖原居沧州乐陵(今山东德州),后迁齐州(今山东济南),吕颐浩即为当地人。\

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进士。先任密州司户参军,其后累迁官职。

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随种师道攻燕京(今北京市)后,被命为燕山府路转运使。

宣和七年(1125年)曾因将领郭药师欲降金,而一并被掳至金国,后被放归,再被命为河北都转运使,不久因病请辞。

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被命为扬州知州。

建炎三年(1129年),任同签书枢密院事、江淮两浙制置使,同年,苗傅、刘正彦兵变,高宗被迫退位,吕颐浩与张浚、刘光世、韩世忠等将领率军勤王,平苗刘之乱,迎高宗复位,立下大功,先拜尚书右仆射,复迁左仆射。不久,金兵再度南侵,渡过长江,吕颐浩曾请高宗登船入海避敌。

宋朝立国重文轻武,故相权与军权乃分。南宋初期,兵马倥偬,因此有宰相兼领军权者,吕颐浩即为其一。此时吕颐浩位高权重,“枢府几无所预,颐浩在位尤颛恣”,因此为人所惮。

建炎四年(1130年),浙西制置使韩世忠困金将完颜宗弼于黄天荡,吕颐浩建议高宗亲征,御史中丞赵鼎即以冒进为由上疏,吕颐浩因此请辞,被命为镇南军节度、开府仪同三司、醴泉观使。后改任江东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池州。

绍兴元年(1131年),吕颐浩二度拜相,任少保、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与秦桧共相,吕颐浩主外而秦桧主内。

绍兴二年(1132年),再受命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并于镇江(今中国江苏省镇江市)开都督府;此年因韩世忠之驻军,吕颐浩与朱胜非创立月桩钱(一种赋税),供给军用。然其好任用私人,因此排挤秦桧、李纲、李光等人。

绍兴三年(1133年),吕颐浩再被罢相,任镇南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提举洞霄宫,改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其后官职累迁,然已非在权力核心,绍兴五年(1135年),封成国公。

绍兴九年(1139年),金国归还黄河以南之地,高宗欲调吕颐浩至陕西镇守,吕颐浩以老病请辞。后再赴召至临安(今浙江杭州),但病未能见到高宗,之后就告归台州养病。同年四月初一(4月30日),吕颐浩去世,享年六十九岁,获赠为太师、秦国公,谥号忠穆。

淳熙十五年(1188年),吕颐浩得以配享高宗庙庭。

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宋理宗图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勋阁,吕颐浩位列其中。

总评

史载吕颐浩“有胆略,善鞍马弓剑,当国步艰难之际,人倚之为重。”然而任用私人,且“报复恩仇”是其缺点。所创立的月桩钱后来衍生名目众多,被认为“郡县横敛,铢积丝累,江东、西之害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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