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经历
1992年5月,时年34岁的钱宏在上海市衡山路一家高级饭店,挂出了“美国康泰财务投资有限公司”、 “美国康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两块牌子,自封为“集团董事局主席”,开始了肆无忌惮的诈骗活动。不久,他用骗来的钱在上海市一幢颇有名气的高级写字楼里租下半层楼面,把“康泰集团”迁到那里,同跨国公司和外国驻沪领事机构共处一楼,俨然实力非凡。 不仅如此,钱宏还用谎言为自己编造了“美丽人生”:先移民加拿大深造,后去美国出任福特等公司的首席代表、副总裁,在美国组建“康泰集团”,是一个“致力于中国建设开放”的美籍华人。其实,这个仅有中学文化程度的骗子,曾是北京某研究院的工人,后被开除公职。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他不是因赌博、诈骗、伪造护照被拘留、劳动教养,就是由于贩卖黄金、参与信用卡诈骗被判刑坐牢。他前前后后在劳教所、监狱呆了16年,是一个劣迹斑斑、屡教不改的“惯犯”。 在这个“美国康泰集团”内,麇集一伙同钱宏一样的逐臭之徒。所谓“集团董事局第一副主席、执行董事、驻华首席代表”、“集团驻港澳首席代表”、“集团董事局首席助理、秘书长、驻广州首席代表”、“公司会计”等骨干分子,都是有着赌博、诈骗、强奸、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前科的“社会渣滓”。这些人摇身一变,都成了“外籍华人”。 钱宏一伙骗子凭空造出的“康泰集团”,是彻头彻尾的骗子公司。经他们一番胡编乱造,“康泰企业集团”不仅“在美经营金融、贸易、餐饮、旅游、商业、房地产”,而且“在台湾、南非、泰国、欧洲、中美洲等地设立了商务贸易机构”,并且“经中国外经贸部批准,在华的业务范围有国际融资、商业贸易、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等” 。有着这么一个无商不经营、无处不投资的“美国公司” 作幌子,钱宏招摇撞骗起来就显得轻而易举,屡屡得手。 见市场上钢材紧俏,钱宏对外抛出他能提供钢材的钓饵。上海市某进出口公司为买钢材去找钱宏。钱宏信誓旦旦保证“没问题”,还让对方到一家小钢铁厂看货。对方信以为真,立即与“康泰”签订合同,支付货款人民币2800万元。当这家公司去提货时,却发现原先看的货根本不是“康泰”的。钱宏就是采取这种一货许给多家等手法,还骗取了广东汕头一家公司价值人民币3000余万元的钢材、上海两家公司购买钢材定金人民币2200万元。 以优惠比价兑换美元,是钱宏诈骗钱款的又一伎俩。他占用骗来的钱款,以“康泰集团”名义伪造汇票单据和以人民币作抵押等手段,仅在1993年5、6两个月,就从上海外汇调剂市场套取5000万美元。在实行外汇额度管制的年代里,他以这些美金诱使不少企业上当,骗取了上海、天津、广东等地数家企业人民币1亿余元。 这些仅仅是钱宏诈骗犯罪活动的一部分。从1992年2月到1993年9月案发,钱宏共骗取人民币5亿元,受害企业多达48家,涉及上海、广东、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哗哗”流进的钞票,任由钱宏肆意挥霍。他浑身上下全是欧洲名牌,进出乘豪华轿车;在上海、澳门等地购置房产,包养情妇,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他汇给其情妇在澳门帐户上的钱高达2000余万元港币。好赌的钱宏更是赌性大发,经常出入澳门赌场一掷千金,不足一年就输掉1亿余元港币。 随着诈骗活动不断扩大、升级,“康泰公司”这个气泡也被钱宏吹得越来越大。趁着各地掀起的“招商引资热” 、“合资热”,钱宏以“美国公司老板”身份,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没投入一分钱,就和20多家企业搞成了“中美合资”。在印刷精美的“康泰集团”彩色简介里,这样的“合资企业”名单就列了一长串,钱宏以此吹嘘“康泰集团”“经营状况良好,资金雄厚”。他还通过举办、赞助大型游园活动、网球赛、桥牌赛,频频在电视、报纸上亮相,以骗取更多人的信任。 然而,在社会主义中国,得逞于一时的钱宏,不可能得逞于长久。1993年8月,上海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报案,迅速立案侦查;上海市检察机关很快批准以诈骗罪逮捕钱宏及数名“康泰集团”骨干分子。这时,钱宏及其同伙已成鸟兽状散开,潜逃出境。
追捕过程
逃亡8年间,钱宏的足迹到达了欧洲、美洲、亚洲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其间,他数次因持伪造护照、非法敛财等被投进监狱,但凭借其高超的骗术、如簧的巧舌和国家之间复杂的司法程序,屡屡逃脱法网。但钱宏的身影始终锁定在中国警方的视线中。 1994年,钱宏在持伪造护照潜入南美洲B国时被扣押。就在他即将被释放前2小时,我国警方成功地将钱宏的指纹图像传真至B国警方,确认了其通缉犯身份。正关押在该国国际联邦监狱的钱宏被要求遣返回国。可是,正式的遣返文本经B国审核确认无误后,却没有被有关经办人员送往该国联邦警察局,而是一步之差送到了该国司法部。本来只需在两国警方之间进行的合作,一下子变成了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合作。司法程序一下变得复杂起来,遣返被推迟了,而这一拖,就是一年。 次年,该国司法部终于决定:由检察官起诉,法官判定是否将钱宏遣返。等到开庭时,已是1996年。虽然起诉书写得明明白白,钱宏是非法入境,应予驱逐,但钱宏却骗得了多方面的支持。这年8月,他被宣布无罪释放。 1997年,中国警方再次得到了钱宏的消息:他在M国因涉嫌开办地下钱庄、非法敛财,被当局逮捕。警方再次联络遣返事宜,M国的法院遂作出判决:驱逐出境,但不允许驱逐至中国,驱逐路线可由中国确定。 中国警方提出将其驱逐至B国,在途经A国时将其抓获遣返。但M国不同意,他们称,遣返钱宏的机票,是由M国支付的,钱宏必须乘坐M国的航班才能离境。而M国到A国没有直接的航班,所以钱宏不能直接到A国。中国警方又提出将其驱逐到X国,X国也表示愿意协助。M国的法官称,因为钱宏本人反对,所以这个方案也必须否决。最后,倒是钱宏自己提出前往N国的要求被M国当局获准。 因为我国和N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钱宏遣返一事再生波折。该国提出要由第三国中转。我国遂向W国寻求帮助,但该国无法协助。就这样,几经周折,钱宏又一次逃脱,直至去年他再度被送上M国移民法庭。 2000年11月20日,因为钱宏持有N国护照,M国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后,决定仍将其驱逐到N国。但这一次,中国警方经过艰辛努力,终于使该国同意将人移交。 今年5月31日,N国移民局局长辛加雷斯亲签命令,将钱宏驱逐出境。历经8年艰辛,等候在G国的中国警方人员终于将钱宏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