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第八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民事连带责任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民事责任,适用于很多情况,本文探讨的是连带保证中保证人的连带责任问题。
5、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行使催告权,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原事业单位就职业灾害补偿仍应与承揽人员负连带责任。
7、第五十条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8、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9、发起人对于公司在设立登记前所负债务,在登记后亦负连带责任。
10、既然这些冒牌货和百度存在合作关系,百度就有连带责任。
11、金湧博发做的是有足值抵押的投资,看得到的真实抵押物、小贷联盟提供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更具安全性的保障,使得用户对金湧博发投资服务平台青睐有加。
12、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13、为使风险负担不致无限扩大,降低交易成本,连带责任需要法定化。
14、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5、臣当时无知人之明,贸然推荐,也有连带责任,罪不容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