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心“拾金索酬”变勒索,遗失物。
2、虽然法律为“拾金索酬”开了绿灯,但若失主不认可报酬数额,拾到东西者却强行索要,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3、当然,这也是拾金索酬进入立法程序但却依然没有立法的原因所在,毕竟争议不小。
4、在道德规范部分失灵、利他行为动机不足的格局下,从拾金不昧到拾金索酬,既是社会变迁的缩影,也是价值观念转型的产物。
5、一是拾金索费,二是拾金索酬。
6、小易说,感谢拾包人是应该的,但他觉得索酬的方式不妥。
7、也就是说,拾得人的拾金“索费”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但拾金“索酬”却并非公民的法定权利。
8、当强索的“感谢费”成为钱包失而复得的前提条件时,必然会导致失主感恩之心的萎缩,也会引发人们对拾金索酬的质疑。
9、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拾金而昧”涉嫌违法,二者之间有一个“中间地带”,即“拾金索酬”或“拾金有偿”。
10、拾金不昧固然是值得称赞的美德,拾金索酬未必就没有正当性。
11、拾金不昧当然是好的,但拾金索酬未必就不正当。
12、捡到福建工程学院大一男生手机不还,还发短信索酬称“算赠给我了”。
13、索酬行为不能击退传统美德,美德。
14、一直以来,拾金不昧都被誉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甚至成为衡量人们道德素质的一个标准,“拾金索酬”则自然被认为是不道德的。
15、如果我们盲目批评武汉市这位摸到车牌索酬的老人,无疑也犯了和子贡一样的错误,最终无利于丢失车牌的车主以较小的代价找回自己的车牌。
16、合理索酬是法定权利,失主。
17、捞牌索酬近日,武汉连遭暴雨,不少车牌被雨水冲走。
18、当强索的“感谢费”成为钱包失而复得的前提条件,必然会导致失主感恩之心的消失,也会引发人们对拾金索酬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