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代位继承的几个具体问题研究。
2、关于代位继承的性质,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3、鉴此,文章认为有必要对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配偶继承权、代位继承等方面作出重新规定。
4、代位继承制度实质上是法定继承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设立这项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的物质生活和经济利益。
5、目前加拿大具有代表性的四种规则是:按家系代位继承、美国式混合代位继承、按人数代位继承,以及各亲等中按人数代位继承。
6、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7、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